白银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09月25日发布 阅读次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指导县区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二、负责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备案管理、年审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工作。
三、依据《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及相关法规,对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各种行为开展执法检查。
四、负责收集发布人才和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五、组织人才交流洽谈活动,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公益性人力资源活动。
六、负责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咨询等工作。
七、负责流动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人事代理、退休(退职)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档案托管业务,办理企业间干部流动手续。
八、负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的报到派遣及就业服务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中心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参与拟定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承担中心工作的督办落实和信访工作;
四、指导开展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
六、落实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措施、规划和年度计划;
七、 负责人力资源职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八、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人才信息库和人才信息网,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各类人力资源供求信息;
二、负责定期上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和预测,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三、负责组织举办人才交流和人才招聘活动,为单位用人和个人择业提供中介服务;
四、负责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咨询等工作;
五、负责策划人力资源开发、岗位设置和员工管理方案,开展人才素质测评;
六、负责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备案管理、年审,依法管理非政府举办的各类人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
七、负责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和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项公共就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劳动合同鉴证、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失业备案、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人事代理科工作职责
一、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为其提供系列人事代理业务;
二、负责流动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办、档案托管、退休(退职)申报、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负责办理各类代理人员及全市企业间干部的流动手续;负责接收、转移代理人员的人事关系;
四、负责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组织生活管理;
五、为代理人员提供身份认定、转正定级、计算工龄、户籍迁转、调整档案工资、出国(境)政审、档案材料归档等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代理专业技术人员代办职称考试报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手续;
七、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为代理人员提供其他相关代理业务和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八、负责全市回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报到登记和派遣服务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负责高校毕业生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发布、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信息系统,提供网上信息服务。
档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国家、省上有关档案管理服务政策,汇总、整理辖区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及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信息,做好信息公开和动态管理工作;
二、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负责接收管理无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人员、流动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负责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负责接收档案的审查、鉴别、整理、归档、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负责整理、规范每一份接收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电子化处理,为档案管理信息化打好基础;
五、负责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档案,补充完善相关档案资料;负责档案管理和档案维护工作;
六、负责做好档案的查阅、转递以及开发与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