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要求,经2017年12月25日省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省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0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8项,取消已暂不列入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1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9项,向市县级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4项、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5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8项,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行政许可调整为部门内部管理事项1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事项8项;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四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项;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事项共5项(其中: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取消部门内部管理事项2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附件:
1、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1项)
2、中央在甘单位第十四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3、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事项目录(5项)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1
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一批
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1项)
(一)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0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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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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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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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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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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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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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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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依法做好善后工作,做好制度清理、政策衔接、督促落实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会计诚信建设和会计人员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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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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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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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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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依法负责对本区域内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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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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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资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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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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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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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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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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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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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城市园林绿化作业市场管理实际,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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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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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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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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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一是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二是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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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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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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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一是运输、携带、寄递依法猎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凭特许猎捕证。二是运输、携带、寄递经批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属于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凭专用标识;不属于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凭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相应活动的行政许可文书。三是经批准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需要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往出口口岸或进口目的地的,凭允许进出口证明文书。四是人工繁育场所搬迁的,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运往搬迁点。五是救护和执法查没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运输等特殊情况的,凭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救护、查扣证明或公安、海关、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出具的查扣证明。六是按照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野外来源和人工繁育所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须按具体情形凭相应的凭证运输。七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法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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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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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省木材运输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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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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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一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行为,对林木采伐、运输环节的证书核发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木材运输证的签发和管理工作,并使用全国木材运输管理系统进行核发,切实维护木材运输证的权威性。三是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认真追溯违法运输木材的有关问题,查明违法运输的原因,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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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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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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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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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全面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政策衔接工作,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备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所辖企业备案项目信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按照《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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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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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企业发票印制 (国税管理范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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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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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地税部门营业税涉及的发票全部改为增值税发票,由国税部门按照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管理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地税部门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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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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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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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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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一是从管企业改为重点管电影内容,加强完善电影内容的审查制度。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电影,不准发行、放映,严把电影内容审查关。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对电影内容的抽查力度。三是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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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8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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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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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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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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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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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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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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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及聘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责任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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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责任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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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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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省人社厅将落实人社部有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关于“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聘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责任人”的各项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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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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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及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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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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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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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通过制定配套规则、加强培训和考核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取消审批后该领域的后续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存在的卡点、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加大政策精准服务和技术全面培训力度,确保取消后的权力事项所对应的环境管理工作持续顺利进行。
|
|
3
|
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及竣工验收
|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取消审批后,通过制定配套规则、加强培训和考核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取消审批后该领域的后续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存在的卡点、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加大政策精准服务和技术全面培训力度,确保取消后的权力事项所对应的环境管理工作持续顺利进行。
|
改为备案制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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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审批
|
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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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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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省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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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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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临时导游证核发
|
临时导游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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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发展委
|
取消审批后,省旅游发展委将按照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严格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旅游行政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水平和审批效率,规范旅游行政审批行为。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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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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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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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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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一是及时下发通知停止审批受理,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督检查进行了强调要求。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取消审批后,及时将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落实工作,调整到事中事后监管,在各类日常职业健康监管检查中,将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三是完善制度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下发《建设项目职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90号令)后,下发通知,对做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细化规定,并制订了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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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调整为“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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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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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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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除煤矿外)的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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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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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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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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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煤矿外)的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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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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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消已暂不列入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目录(1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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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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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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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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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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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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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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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一是强化现行“狩猎证核发”和“特许猎捕证核发”审批。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狩猎证时,注明开展猎捕活动的场所、范围、时间、种类、数量等;对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在省林业厅核发特许猎捕证时,注明开展猎捕活动的场所、范围、时间、种类、数量等。二是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工作,掌握区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资源调查,及时掌握拟猎捕野生动物资源状况,根据该物种的资源状况依法、规范、科学核发狩猎证、特许猎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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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9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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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
|
合并后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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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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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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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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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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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外国人来华工作领域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用人单位、在华工作外国人、受委托专门机构信用记录形成、归集、公示、使用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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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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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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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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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森林公园设立、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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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森林公园设立、变更及总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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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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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引导申请人严格按照省林业厅服务指南公布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随机抽查,对依法获得许可的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为做好服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单位应当认真听取被许可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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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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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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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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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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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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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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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制度,对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合理和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严格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二是加强与发改革、住建、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部门协同合作有效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随机抽查,对依法获得许可的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为做好服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单位应当认真听取被许可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用地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变更林地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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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征收、征用或占用林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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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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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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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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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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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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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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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实施网络化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网格化监管,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人员,检查职责落实到人,并且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上予以注明。二是对食品生产经营重点企业,由省级或由市、县(区)联合开展飞行检查。三是针对高风险食品、不合格比例较高的食品、不合格比例较高的项目开展专项抽检。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白酒、饮用纯净水、月饼糕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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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食品生产许可
|
(五)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目录(4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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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措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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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设、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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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下放审批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的统筹指导,市、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
|
下放审批后,该项目实施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整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2
|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州)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下放审批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市州建设局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工作流程、工作时限、审批范围、前置材料等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下放后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培训和学习交流,强化全省勘查设计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质量,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升。
|
非政府投资项目,下放审批后,该项目实施机关由“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市(州)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3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下放审批后,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加强公共场所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下放审批后,该项目实施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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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及变更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下放审批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对兰州饭店、宁卧庄宾馆和飞天大酒店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对兰州饭店、宁卧庄宾馆和飞天大酒店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中,督促辖区监管部门对兰州饭店、宁卧庄宾馆和飞天大酒店抽取样品进行快速检验,加强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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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到兰州市后,并入“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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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向市州(县市区)下放
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目录(5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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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下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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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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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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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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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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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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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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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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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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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后,省民政厅加强业务指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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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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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属及以下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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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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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下放到兰州市后,省外国专家局将通过举办培训等方式提高兰州市人社局的业务水平,兰州市人社局将每季度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定期对兰州市人社局办理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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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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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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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采伐、更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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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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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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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审批内容下放后,一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行为,对公路、铁路等单位在行道树采伐和更新、运输环节的证书核发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将公路、铁路等非林业系统采伐限额全部纳入县级国有企事业单位采伐限额统一管理。三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
|
4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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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采购原纸原料生产加工生活用纸巾(不包括生产湿巾和生产原浆纸附带生产生活用纸)、纸质餐饮具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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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市(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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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后,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消毒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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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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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证书核发
|
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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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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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每年开展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抽查、测绘成果保密检查,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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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8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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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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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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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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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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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牧厅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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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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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牧厅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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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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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牧厅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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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农牧厅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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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省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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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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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在野外拍电影录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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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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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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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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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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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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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以上地方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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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目录(1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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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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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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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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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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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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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工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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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外事办将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有关要求,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市州外事(侨务)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核把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加大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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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目录(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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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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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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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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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一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二是定期开展行业检查,三是指导甘肃省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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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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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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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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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发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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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事项后,省旅游发展委将按照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严格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对省、市两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的规范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旅游行政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水平和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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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为“领队人员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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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政许可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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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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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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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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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修订《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和总量控制工作要求,对所有参与排污许可证审批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完善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保障排污许可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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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调整为“全省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市、县环保部门负责核发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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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的审批
|
省地方税务局
|
对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的审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后,由省地税局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的要求加强管理,同时,为纳税人申请减免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
|
(十一)行政许可调整为部门内部管理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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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审批
|
省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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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保密局有关规定,对海关发现、公民举报或者机关、单位报告的非法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线索,依法及时调查。同时,加强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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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由“市(州)以上人民政府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省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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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事项目录(8项)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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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
|
2
|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实施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
|
猎捕、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
猎捕、人工繁育、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省林业厅
|
|
4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国税管理范围除外)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国税管理范围除外)
|
省地方税务局
|
|
5
|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核发及变更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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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地图、地方专题地图在印刷或者展示前试制样图的审批
|
地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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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调整为“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
(十三)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
市(州)、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取消审批后,一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行为,对林业经营单位在林木采伐、运输环节的证书核发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县级工商主管部门及时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登记信息推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三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经工商登记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抽查重点是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核对企业库存和木材原料来源是否合法。四是鼓励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参加以企业自愿为原则的诚信公约,推进木材加工企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利用媒体进行监督。五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抽查结果及时报送当地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六是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受理的投诉、举报,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通知投诉、举报人。鼓励各地探索推进有奖举报措施。七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规经营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调查处理。八是工商、环境保护、质监、物价、税务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管理。
|
2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市(州)、县(市、区)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取消审批后,一是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二是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
附件2
中央在甘单位第十四批
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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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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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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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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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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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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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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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甘肃能源监管办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相关业务,取消后移交到安监部门,移交后不再承担监管责任,配合安监部门积极开展后续工作。省安监局督促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将能源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明确规定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监管措施,并予以公布。同时,由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对持证人员培训考核、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责任追溯、违规行为查处、吊销证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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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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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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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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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做好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及监管工作,促进保险公估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根据保监会统一要求,按照分级备案的原则,接受工商登记注册地在甘肃省的区域性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及保险公估分支机构业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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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事项目录(5项)
(一)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3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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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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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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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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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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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辅料注册、再注册、补充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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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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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延伸监管。对使用药用辅料的药品生产企业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延伸监管,将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严控风险,确保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及时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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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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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国家标准药用辅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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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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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延伸监管。对使用药用辅料的药品生产企业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延伸监管,将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严控风险,确保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及时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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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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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包材再注册、补充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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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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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延伸监管。对使用药用辅料的药品生产企业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延伸监管,将药包材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严控风险,确保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及时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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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部门内部管理事项目录(2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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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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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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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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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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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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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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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省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引导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服务指南公布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随机抽查,对依法获得许可的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为做好服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单位应当认真听取被许可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提升申请人保护意识,提高其遵纪守法自觉性。设立举报监督电话,让违法从事野生动物进出口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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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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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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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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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引导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服务指南公布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发现有问题或不规范的,及时与其沟通,做好服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的相关规定实施放生活动。三是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处罚违法违规放生行为。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设立完善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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